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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金融騙局預警獲悉,3月24日至27日,在浙江寧波市海曙區和麗水市云和縣的兩個法院相繼宣判了十三起涉及“普頓PTFX”傳銷案件的民事訴訟案件。
根據金融騙局預警的了解,趙某英、文某宏和鄭某有分別以委托理財合同糾紛為由將周某蘭、胡某慧以及純樹球公司、琉昕公司等十二家公司告上法院。
趙某英起訴稱,從2018年2月開始,周某蘭在云和縣的錦鳳樓珠寶店成立了委托理財工作室,并聲稱與多家實力雄厚的公司合作,涉及的項目需要融資。他口頭承諾投資人年終分紅率可達10%以上。
由于與周某蘭是朋友關系,趙某英在2019年8月期間,將38萬余元的理財款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先后匯入周某蘭指定的珠寶店員工銀行賬戶,或直接匯入純樹球公司等公司的賬戶,由周某蘭在“普頓PTFX”外匯平臺上進行網上外匯交易,代理理財。
趙某英還表示,他曾多次問詢周某蘭有關理財事宜,但周某蘭既沒有履行報告義務,也沒有說明資金去向。趙某英曾明確表示解除與周某蘭之間的委托代理關系,但周某蘭一直推脫,未能返還本金和分紅,因此他訴諸法院。
此外,金融騙局預警還在云和縣人民法院的另一起判決書上看到,麗水市蓮都區的鄭某有也在今年2月將周某蘭告上法院。
鄭某有起訴稱,由于與周某蘭有朋友關系,他于2019年7月29日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將14180元的理財款匯入周某蘭指定的銀行賬戶,由周某蘭在“普頓PTFX”外匯平臺上進行網上外匯交易,代理理財。
鄭某有表示,周某蘭不僅沒有履行報告義務,還沒有說明資金去向。即使他明確表示解除雙方之間的委托代理關系,周某蘭一直拖延。直到今天,他仍未返還本金和分紅。
金融騙局預警還了解到,居住在杭州市西湖區的文某宏由于參與“普頓PTFX”外匯平臺導致損失,也將自己的朋友胡某慧告上了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法院。
文某宏起訴稱,2018年10月,他的朋友胡某慧多次找到他,聲稱自己在境外的PTFX平臺上投資外匯并獲利豐厚,并說服他投入資金進行投資以賺取收益,并向他收取部分收益。胡某慧還向他承諾不會虧損,隨時可以收回投資本金。
出于對朋友的信任,自2018年12月起,文某宏陸續通過自己和親友向胡某慧支付了總計635080元的投資本金。投資款支付后,文某宏先后獲得了約十萬元的收益,然而胡某慧不再支付收益給文某宏。
2019年7月,PTFX平臺倒閉后,文某宏多次聯系胡某慧要求返還投資款,但未獲成功,于是將其告上法院。
這三位原告都要求被告歸還他們的本金和利息,并要求被告承擔訴訟費和保全費。
兩地法院經審查認為,這起案件實際上是原告通過“普頓PTFX”外匯平臺進行網上外匯交易,由于該平臺的主要搭建人員涉嫌組織和領導傳銷活動罪,已經被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立案偵查,因此此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不適宜法院駁回了這三名原告的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