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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繼續消化壞消息,各種服務提供商紛紛宣布關閉,大餅的市場價格水平下降到41k一線。Token也好,Coin或者,有一個抽象的概念經常用來描述它們的可互換性,這個概念叫做同質性(fungibility)。
以太坊生成的token(代幣)可以分為兩大類。一個叫同質化代幣(Fungible Token),標準是ERC-二十。另一個是非同質代幣(Non-Fungible Token),簡稱NFT,標準有ERC-721等。同質代幣UNI,你有一個UNI,我有一個UNI這兩個是相互等價的,可以互相替換。非同質代幣如hashmasks,3號hashmask和5號hashmask這是兩部不同的數字藝術作品。即使價格相同,在性質和欣賞價值上還是有很多差異的,所以不能說是等價的,不能互相替代。
比特幣不是以太網上的代幣,而是有自己專有的比特幣網絡和區塊鏈賬簿。所以比特幣也被歸類為Coin,更接近一種數字化的實物貨幣。同時,比特幣的賬采用傳統的賬戶模型,因為比特幣鏈中沒有賬戶,只有地址(參考閱讀9)/28篇文章《小科普:地址,私鑰,助記詞》)。地址背后是私鑰,每個人都可以自由自主地生成。
私鑰只是一個隨機數,不需要向任何機構申請,也不需要任何人批準。任何人都有隨時隨地隨意生成隨機數的自然權利。這個權利是宇宙賦予每個人的,每個人都是平等的,不能剝奪。私鑰控制比特幣的所有權。其他所有財產由人為法律賦予,這是社會契約權,可以由人為法律剝奪。相比之下,比特幣的所有權不是由社會契約和人為法律賦予的,而是由數學規律和自然法律賦予的。所以是更高級的產權。我稱之為私鑰產權,與傳統資產的契約產權相比。
不是賬戶模型,賬本上也就沒有賬戶和余額這些舊東西。在比特幣的區塊鏈賬本上,有的只是一個個的電子硬幣(electronic coins),術語叫UTXO(未花交易輸出)。每個電子硬幣都有不同的面值。這個面值是一個數字,它的單位是比特幣的最小單位,聰(Satoshi) BTC。例如,我們可以看到最近一個高度為702646的塊,其中一個交易哈希是08d4...比特幣轉賬,從地址bc1q0kn...轉賬給17JrTg...和bc1qu89...。其中,向17JrTg...轉賬生成電子硬幣,面值30,000聰(即00.0003 BTC)。這種電子硬幣可以通過任何比特幣區塊鏈瀏覽器找到,因為比特幣的區塊鏈賬本是公開透明的。
在同一筆交易中,向bc1qu89...轉賬生成另一枚電子硬幣,面值為2,293,374聰(即0.02293374 BTC)。顯然,這兩種電子硬幣是不同的。不僅他們的面值不同。他們的交易歷史也不同。比特幣區塊鏈的電子硬幣與現實世界的原子硬幣有很大的不同。現實世界中的硬幣無法記錄和追溯過去的換手情況。比特幣世界中的每一枚電子硬幣都可以通過賬到過去,直到追溯到所有比特幣發行的來源——每個塊的第一筆交易和貨幣基礎交易(coinbase)。
可見比特幣的實體,也就是電子硬幣,是高度非同質化的。這種電子硬幣和另一種電子硬幣完全可以區分清楚。但比特幣作為一種價值,是同質化的。 BTC = 1 BTC,1 聰 = 1 聰明。就像這枚金幣和另一枚金幣一樣,它們是同質的還是不同質的?它們的金原子在物理上是不同的金原子,但在概念上是相同的金原子。因此,兩枚重量相同的金幣可以從價值的角度相互交換。
同質和非同質,不同和相同。當我們思考它時,我們正在挑戰我們認知的界限。《價值共識》和隨之而來的《主觀共識的客觀基礎》二文中說,相同性本身就是一種具有客觀基礎的主觀觀念,一種認知的結果,一種知識。當客觀基礎發生變化時,會影響和改變上層的性質。比如在兩枚相同的金幣上畫不同的符號,更容易區分,所以同質性降低。由于比特幣電子硬幣的非同質化和比特幣價值的同質化,構成了比特幣同質性的矛盾統一,需要精心維護,以免前者破壞后者。這也是混幣存在的意義。